深圳大学20岁女生罗琬璐上周六独自来港后与家人失去联络,深圳警方及后要求香港警方协助寻人,惟最终发现罗原来因在港偷窃而被判囚14天,。据控方的案情透露,罗当日短短36分钟内已从三店舖偷走价值逾2,400元的货物,除了护肤品外,罗还偷了两盒价值90元的保济丸。
现年20岁的罗琬璐于上月29日下午3时,于屯门市广场的万宁将保济丸、面膜、化妆水等从货物架上拿走,然后离开。由于罗的动作偷偷摸摸而引起保安的注意。保安即翻查闭路电视确定罗未有为货品付款,于是在商场内将罗截停,并在罗的环保袋内起回有关货物,万宁职员于是报警。
警方到场后于罗的背包内,再搜出多盒面膜、化妆水、精华液等护肤品,罗警诫下承认一时贪心,早前从屯门时代广场的万宁及屯门市广场的卓悦偷走上述物品。从有关商舖的闭路电视纪录显示,被告于下午2时24分第一次犯案,至下午3时最后一次犯案,相距仅36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