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注:1 、根据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 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
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 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
供分配利润的 20% 。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2 、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 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 符的, 本基金管 理人可及时公
2. 与 分 红 相 关的 其 他 信 息
1 、选择红利 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16 年 12 月 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2 、 选择红利
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6 年 12 月 2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 者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 再
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
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
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
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3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2016 年11 月 29 日至 2016 年12 月 1 日期 间, 不能
3. 其 他 需 要 提示 的 事 项
3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详 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
务或仅在办理本基金开户手续时选择分红方式的,按照本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视为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
2 、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 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第 1 次分红 公告
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
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 、 请投资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 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
务热线人工坐席或 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
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
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
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