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深高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获得A股类别股东超三分之二的票数赞成而通过;但未获H股类别股东三分之二票数赞成,因此所涉及项目暂不能实施。
按照规定,A+H股的上市企业在提出增发新股、股权激励等议案时,不仅需要通过A股类别股东的赞成,还需三分之二的H股类别股东赞成才能通过,这令很多A+H的企业在港股市场吃了闭门羹。不同于A股的投票机制,参与港股交易的一些机构投资者会将投票权委托给中立机构,另一些则会根据第三方咨询机构作出的独立报告建议来进行投票。这时候,第三方的独立报告很可能左右一些议案的过会结果,所以H股类别股东的赞成率偏低已成为常态。
深高速表示,充分理解并尊重投资者的意愿,本次激励计划未获批准不会对公司实施新一期战略目标的规划产生影响。基于行业属性及业务优势,现阶段公司正按照新一期发展战略的部署,立足“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商”的主业方向,积极探索“以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大环保新产业发展方向”的研究和落实。公司将继续研究适宜的商业模式以积极推进新产业项目的落地,努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