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4日讯 山东省食药监局23日公告,,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772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2726批次,不合格产品46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称烟台优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内酯豆腐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标称诸城日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霸王肉串、1批次骨肉相连串(速冻肉制品生制)均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