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曹妃甸、京唐港、秦皇岛、,成为全国口岸核心能力复核督导活动开展以来,第一个对外开发口岸全部通过复核督导的省份。此举,将为推进河北对外开放、资源综合利用和口岸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督导考核组对河北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河北地方政府、河北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统筹投入,积极引入口岸核心能力动态管理理念、摸索建立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信息化管理、持续夯实了口岸卫生检疫基础设施、提升了卫生检疫队伍专业技术能力。更可贵的是,在考核要求难度加大的情况,有两口岸得分较2013年仍有提高,充分体现了河北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中敢于创新、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
口岸核心能力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提出的全新概念,目的在于发展、加强和维持快速和有效应对公共卫生危害和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能力建设。《国际卫生条例(2005)》首次从国际法层面明确提出了对各缔约国、尤其是指定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的核心能力建设要求。我国是该条例194个缔约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