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2月9日消息,今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荣耀公司起诉某测评博主侵害名誉权案裁判结果,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测评博主向荣耀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86698元。
2021年2月至5月,数码博主小江(化名)在其微博上连续发布针对荣耀V40、PLAY5T、畅玩20以及X7平板电脑等多款数码产品的评价。
荣耀公司认为,小江在数码圈拥有较大网络影响力,其持续发布诋毁、诽谤荣耀产品内容,已严重侵犯荣耀公司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小江立即删除涉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76698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小江是拥有粉丝量超10万的微博加V用户,系微博活跃用户并且认证为“数码博主”。其在微博上发布的数码类产品信息会引起粉丝或者其他网络用户关注。因此,小江发表言论时应承担比普通网络用户更高的注意义务。相关类别引用的内容或者转载信息不但应有来源,而且应有较为权威的来源。
而小江发布的涉案相关内容并未注明转载信息来源,也未标识“转发”字样告知内容来源,并且部分言论具有侮辱性质。小江在发布转载微博时,存在恶意拼接其他用户评论、选择性引用转载文章中贬损言论行为。
此外,涉案原创微博内容并无客观依据,小江作为数码博主,关于数码产品微博言论并非经过其本人对产品的测评或者体验而发表,也未经适度查证。
荣耀公司虽然应当对消费者或者公众对其合理的批评和意见予以尊重和必要的容忍,但小江发表的涉案微博言论显然超出合理评价的范畴,主观上存在贬损荣耀公司声誉的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结果不可避免地造成荣耀公司社会评价降低,因此法院认定小江侵害了荣耀公司名誉权。
最终,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小江在其微博账号首页置顶发布道歉声明,向荣耀公司赔礼道歉,为荣耀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小江向荣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0000元以及合理开支26698元,合计86698元;驳回荣耀公司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