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今后,在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防止过度炒房刺激房价。
同时,所有新申请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按照一房一价的制度申报房源价格,且6个月内不得调整,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杜绝开发商随意涨价的乱象。严格遵守首套及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鼓励用公积金贷款首次置业;对3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避免利用公积金进行投资性购房。